三峽能源山東莘縣100MW風電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和塔筒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51100110059 )
項目所在地區:山東省
一、招標條件
本三峽能源山東莘縣100MW風電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和塔筒設備采購項目已獲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項目業主的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項目業主為三峽新能源發電(莘縣)有限公司,招標人為三峽物資招標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三峽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項目場址位于山東省聊城市莘縣境內南側,緊鄰河南省范縣。風電場地形主要為黃河沖積平原,海拔在49m~55.7m之間,表層以耕土為主。本項目擬通過35kV集電線路接入一期220kV升壓站后,通過1回220kV架空線路接入武陽站220kV側。
重大件推薦運輸線路為:
生產廠家→全國高速網→南林高速S28、德上高速G0321→收費站出口→G240國道→S248省道→縣道→通村公路→沿場內新建、改造道路→各個機位點進入本工程場址。
以上線路為參考路線,最終選定路線由投標人現場踏勘后確定。
2.2招標范圍
本項目招標采購范圍為總裝機容量100MW(投標人投標容量不允許上下浮動)、單機容量為6.25MW的陸上風力發電機組,包含但不限于:風力發電機組、配套風力發電機組塔筒(塔筒規格為160m鋼混塔架塔筒)、預應力錨索組合件、法蘭、塔筒上段與機艙連接傳統法蘭、塔筒內結構件及連接螺栓、塔內升降機(采用爬梯導向)及滑軌設備、機艙與塔筒連接螺栓、塔筒與塔筒連接螺栓、塔筒內的主控柜和機組與主控柜之間的電線、電纜、光纜、尾纖及尾纖盒、橋架、風機計算機監控系統、風機輔助控制系統、能量管理系統、塔筒設備運輸服務及保險、防雷接地裝置、專用吊具、拉伸器、專用工具、質保期的備品備件及易耗品等及配套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塔筒全過程駐廠監造,風電機組及附屬設備的設計、制造、試驗、包裝、發運及交貨、現場開箱檢查、指導安裝、調試、現場試驗、試運行、驗收、技術文件的編制和提交、運行人員的培訓及質保期內的維修和保養等)。
投標人在給定的風力發電機組機位坐標上確定機位位置;投標人必須參與本項目對質保期風機保證發電量的考核;若投標機位因客觀原因無法建設,備選機位替補,替補后利用小時數也須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應配合招標人及招標人委托的數字化交付服務商完成招標范圍內的數字化交付工作。
2.3 交貨要求
交貨批次和進度:
(1)預應力錨索組合件:
第一批次:2025年5月底前完成4臺套預應力錨索組合件到貨;
第二批次:2025年9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預應力錨索組合件全部到貨。
(2)風力發電機組及塔筒設備:
第一批次:2025年5月底前完成不少于4臺風力發電機組、塔筒設備到貨;
第二批次:2025年9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風力發電機組、塔筒設備全部到貨。
招標人有權根據實際進度情況調整供貨時間,投標人不得據此要求調整合同價格(具體交貨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交貨地點:三峽能源山東莘縣100MW風電項目現場招標人指定地點。
交貨條件:車板交貨,即投標人負責將貨物運抵項目現場招標人指定地點交貨,并承擔將貨物交付給招標人前的所有手續、費用和風險,由招標人或其指定的施工單位從投標人的車板上卸貨。
三峽重慶能投黔江五福嶺二期風電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和塔筒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51100110028)
項目所在地區:重慶市黔江區
一、招標條件
本三峽重慶能投黔江五福嶺二期風電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和塔筒設備采購項目已獲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項目業主的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項目業主為重慶黔峽清潔能源有限公司,招標人為三峽物資招標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三峽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項目主要位于重慶市黔江區濯水鎮與馬喇鎮之間的南北向五福嶺山梁,直線距黔江區主城東南部約30km。海拔高度在1200m~1400m之間。本風電場場址西側有G65包茂高速和G319國道經過,場區進場及場內均有一期已建風電場道路通過,大件運輸經G65包茂高速行駛至重慶市黔江區附近,由黔江南收費站出高速,再經G319國道、一期已建風電場道路到達本項目風電場場內道路處。國家級公路均為瀝青混凝土路面,已建風電場道路為山皮石路面,道路寬度及縱坡基本滿足大件運輸要求,交通運輸條件相對便利。
重大件推薦運輸線路為:
生產廠家----全國高速網----G65包茂高速----黔江南收費站----正舟路----物流東路----黔永大道----G319國道----一期風電場道路----風場場內外道路分界點。
以上線路為參考路線,最終選定路線由投標人現場踏勘后確定。
2.2招標范圍
本項目招標采購范圍為總裝機容量70MW(投標人投標容量不允許上下浮動)、5.0MW≤單機容量≤6.0MW的陸上風力發電機組(本項目機型可以混排,混排機型數量不超過兩種),包含但不限于:風力發電機組、配套風力發電機組塔筒、預應力錨栓組合件、法蘭、塔筒上段與機艙連接傳統法蘭、塔筒內結構件及連接螺栓、塔內升降機(采用爬梯導向)及滑軌設備、機艙與塔筒連接螺栓、塔筒與塔筒連接螺栓、塔筒內的主控柜和機組與主控柜之間的電線、電纜、光纜、尾纖及尾纖盒、橋架、風機計算機監控系統、風機輔助控制系統、能量管理系統、塔筒設備運輸服務及保險、防雷接地裝置、專用吊具、拉伸器、專用工具、質保期的備品備件及易耗品等及配套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塔筒全過程駐廠監造,風電機組及附屬設備的設計、制造、試驗、包裝、發運及交貨、現場開箱檢查、指導安裝、調試、現場試驗、試運行、驗收、技術文件的編制和提交、運行人員的培訓及質保期內的維修和保養等)。
投標人在給定的風力發電機組機位坐標上確定機位位置;投標人必須參與本項目對質保期風機保證發電量的考核;若投標機位因客觀原因無法建設,備選機位替補,替補后利用小時數也須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2.3 交貨要求
交貨批次和進度:
(1)預應力錨栓組合件:
第一批次:2025年5月底前完成4臺套預應力錨栓組合件到貨;
第二批次:2025年7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預應力錨栓組合件全部到貨。
(2)風力發電機組及塔筒設備:
第一批次:2025年7月底前完成不少于2臺風力發電機組、塔筒設備到貨;
第二批次: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風力發電機組、塔筒設備全部到貨。
招標人有權根據實際進度情況調整供貨時間,投標人不得據此要求調整合同價格(具體交貨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交貨地點:三峽重慶能投黔江五福嶺二期風電項目現場招標人指定地點。
交貨條件:車板交貨,即投標人負責將貨物運抵項目現場招標人指定地點交貨,并承擔將貨物交付給招標人前的所有手續、費用和風險,由招標人或其指定的施工單位從投標人的車板上卸貨。